|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32076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发文单位: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4日 |
| 标 题: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函〔2025〕42号) | |
| 发文字号:百政办函〔2025〕4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 效力状态: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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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百色市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百色市2025—2026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桂环发〔2025〕9号)《广西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桂政办函〔2025〕30号)等文件精神,减少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十四五”收官任务目标,并为“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攻坚目标
2025年10—12月,市城区(右江区)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22、28和38微克/立方米以下,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其他县(市、区)完成市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
2026年1—3月,市城区(右江区)PM2.5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7%,其他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秸秆(蔗叶)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
加强蔗叶离田综合利用。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印发实施《百色市2025/2026年榨季蔗叶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蔗叶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各甘蔗种植县(市、区)人民政府在2025年10月底前制定印发本辖区2025/2026年榨季蔗叶离田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筹措落实本级财政资金,同时用好自治区2024/2025年榨季剩余蔗叶离田利用资金、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全力组织开展蔗叶收集离田,减少滞留田间蔗叶数量。2025/2026年榨季,蔗叶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8%,其中右江区、田东县蔗叶离田综合利用率分别力争达到70%和68%,其他甘蔗种植县(市、区)蔗叶离田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5%。(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右江区、田东县、平果市、靖西市、田林县人民政府)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收获时间在秋冬季攻坚期间的晚稻、玉米、花生、木薯等农作物,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组织做好秸秆离田、粉碎还田,组织引导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等“五化利用”主体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风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强化秸秆(蔗叶)禁烧管控。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秸秆禁烧区范围优化调整工作,根据调整后的秸秆禁烧区范围明确网格责任、优化秸秆禁烧视频监控设施布设;应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手段,紧盯甘蔗榨季、秋收春耕等期间以及收工时、上半夜、降雨前、播种前、污染天气过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管控,严格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炼山、烧荒、焚烧疫木。2025年10—12月,各县(市、区)不得发生因秸秆(蔗叶)焚烧以及炼山、烧荒、焚烧疫木等引发的污染天气;2026年1—3月,各县(市、区)不得发生因秸秆(蔗叶)焚烧以及炼山、烧荒、焚烧疫木等引发的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解铝生产线烟气脱硫超低排项目、广西登高(集团)田东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信发铝电有限公司氧化铝脱硝等废气治理项目实施。12月底前完成信发铝电有限公司电解铝脱硫超低排改造,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烟气脱硫项目实现主体竣工,积极申报“美丽蓝天”项目。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做好秋冬季应急污染天期间(VOCs)企业运行管理和减排。全面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火电、水泥、砖厂、有色金属、铁合金、木材加工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加快推进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组移交问题的整改和销号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
严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百色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2026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力争不发生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引发的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区)不发生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引发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攻坚期间,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强化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管控,不得带泥上路。持续做好城市裸露地块内沙场、停车场、建材堆场等扬尘污染源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百色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职责分工,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期间,可吸入颗粒物(PM10)累计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0%。〔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城产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分类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各县(市、区)要开展系统性的巡查与检查,精准掌握站点周边1公里内各餐饮企业的具体情况。要规范夜间烧烤餐饮经营秩序,分类施策,站点周边要严格控制油烟排放大的烧烤行为。推动重点区域内的餐饮单位安装或更换高效油烟净化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开展大气移动源综合整治
持续加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力度,稳步提高国四以上的中重型货车占比。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不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常态化定点开展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持续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执法力度。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和港口岸电设施改造。开展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以及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摸底更新调查。强化部门协同,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至2025年底,完成1000辆移动源尾气排放抽检,重点行业企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提升至60%以上。重型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油品抽测总数不少于50辆次。全市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35%和40%左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百色海事局,中石化百色分公司、中石油百色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积极应对污染天气
提升污染预警预报能力。按照每日动态PM2.5管控目标,结合大气热点网格监控数据,加密污染趋势研判,提升数据支撑保障。污染天气期间,科学精准高效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10月份密切关注台风外围下沉气流对我市臭氧污染的影响,11月至次年3月密切关注细颗粒物污染形势变化,按照自治区预警预报,及时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强化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技术支撑,推动大气环境气象数据整合,推进PM2.5和臭氧(O3)协同管控科技攻坚。加强大气氧化性特征及来源,沿边及跨境区域传输影响研究分析。2025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强化右江河谷区域联防联控。作为污染传输主要通道,平果、田东、田阳等河谷县(市、区)要与主城区步调一致,措施一致,攻坚期间,同步启动应急响应,抓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业废气治理和扬尘整治、降低对市区影响。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协调落实好联防联控机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平果市、右江区、田阳区、田东县人民政府)
四、加强组织实施
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时跟踪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完善工作调度,定期调度攻坚工作进展。对履行不力、工作推进慢的县(市、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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