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发文单位:百色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1年07月30日
标  题: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21〕17号
发文字号:百政发〔2021〕17号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1日
效力状态: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21〕17号

2021-08-21 09:47     来源: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我市开展了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广西百色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之路,坚持“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构建百色市“西合”全面开放新格局,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精细化的环境管理,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三线一单”为导向,将生态优先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2.分区管控,差别准入。集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分成果,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分区管控体系,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管控要求清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  

3.因地制宜,动态更新。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科学可行的技术方法,合理确定管控单元的空间尺度,并根据相关重大政策、规划的变化,对“三线一单”有关管理要求进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5年,全市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76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106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58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2个。  

(二)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市级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  

1市级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  

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由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四个维度构成,重点说明禁止开发的建设活动、限制开发的建设活动,全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各级工业园区及沿江发展带执行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区域内水资源利用指标、能源利用指标及利用效率等相关要求。  

2.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  

(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三、应用实施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作用,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支撑。  

(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实施,加快治理区域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组织开展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保护修复活动,进一步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加强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加快管理平台建设共享。  

依托全区统一建立的“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管理平台,将“三线一单”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数据科学化、精细化应用和动态更新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三线一单”数据库与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有效衔接及动态更新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及应用管理共用。  

(四)采取分批方式适时发布。  

“三线一单”成果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本次发布市级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和自治区级以上市辖区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市人民政府适时发布其他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等成果。  

(五)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按照国家、自治区“三线一单”成果更新调整程序要求,实施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动态调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和监督管理,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确保本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三线一单”成果的组织协调、管理应用、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职能职责做好“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工作,并积极参与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  

(二)落实工作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建相应的技术团队,落实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三线一单”成果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与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百色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2.百色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  

3.百色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

4.百色市自治区级以上市辖区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  

5. 相关解释说明

  

百色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百色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件2  

                              百色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                                                                              

单元总数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右江区

22

优先保护单元

大王岭-黄连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东河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澄碧湖自治区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大王岭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福禄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黄连山-兴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乐业-天峨-凤山-凌云-田林-西林-隆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盘阳河-灵歧河流域、澄碧河水库-百东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右江中下游干流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百色水利枢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澄碧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右江东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右江区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右江区禄源工业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广西百色市高新区B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广西百色现代林业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右江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右江区百色-田东煤田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右江区布局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右江区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右江区一般管控单元

田阳区

20

优先保护单元

大王岭-黄连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东河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福禄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坡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田东自治区级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盘阳河-灵歧河流域、澄碧河水库-百东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右江中下游干流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百东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那拔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那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田阳区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阳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阳区百色-田东煤田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阳区靖西-德保铝土矿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阳区布局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阳区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田阳区一般管控单元

田东县

17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龙须河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田东自治区级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红水河流域岩溶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盘阳河-灵歧河流域、澄碧河水库-百东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右江中下游干流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那拔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训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田东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东县广西田东农产品加工与物流产业园

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田东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百色市平果铝土矿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东县天等龙原-德保那温锰矿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东县百色-田东煤田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东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田东县一般管控单元

平果市

15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平果达洪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平果芦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平果自治区级石漠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红水河流域岩溶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盘阳河-灵歧河流域、澄碧河水库-百东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右江中下游干流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布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龙马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平果市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平果工业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平果市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平果市百色市平果铝土矿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平果市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平果市一般管控单元

德保县

13

优先保护单元

大王岭-黄连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红叶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黄连山-兴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靖西古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德保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德保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德保县德保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德保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德保县天等龙原-德保那温锰矿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德保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德保县靖西-德保铝土矿区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德保县一般管控单元

那坡县

15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老虎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枕状玄武岩自治区级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德孚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六韶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那马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团结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那坡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那坡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广西百色市那坡县弄平边民互市贸易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那坡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那坡县靖西-德保铝土矿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那坡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那坡县一般管控单元

凌云县

12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凌云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泗水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岑王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凌云浩坤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乐业-天峨-凤山-凌云-田林-西林-隆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盘阳河-灵歧河流域、澄碧河水库-百东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平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坡脚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凌云县其他环境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凌云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凌云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凌云县一般管控单元

乐业县

10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乐业大石围天坑群国家级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雅长兰科植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乐业-天峨-凤山-凌云-田林-西林-隆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大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上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乐业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粤桂中广核扶贫协作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乐业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乐业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乐业县一般管控单元

田林县

10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岑王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田林自治区级石漠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乐业-天峨-凤山-凌云-田林-西林-隆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盘阳河-灵歧河流域、澄碧河水库-百东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田林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田林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林县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林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田林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田林县一般管控单元

西林县

10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那佐苏铁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王子山雉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乐业-天峨-凤山-凌云-田林-西林-隆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西林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西林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西林县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西林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西林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西林县一般管控单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

12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大哄豹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王子山雉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乐业-天峨-凤山-凌云-田林-西林-隆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卡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冷水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西林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桂黔(隆林)经济合作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一般管控单元

靖西市

20

优先保护单元

大王岭-黄连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德保地州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底定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靖西古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百色五岭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邦亮长臂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广西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六韶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靖西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

靖西市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靖西市靖西工业园区新甲综合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百色(靖西)边境经济合作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靖西锰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靖西市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大新下雷—靖西湖润锰矿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靖西-德保铝土矿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靖西铝工业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靖西市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靖西市一般管控单元

  

  

附件3  

                            百色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                                                               

管控类别

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严格实施国家、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

3.新建、扩建的“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

4.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

5.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6.对边境地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现有、新(改、扩)建生产、生活等项目实施分类管控。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现有兴边戍边项目,对确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一致的,按自治区主管部门规定程序报批。对新(改、 扩)建兴边戍边项目,按自治区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差异化管理政策进行管理。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开展工业企业烟(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对全市有色冶炼、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以及新建及未淘汰燃煤锅炉的烟粉尘治理,推广应用除尘效率更高的除尘技术,加快对重点行业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2.开展污水厂配套管网排查,对于管网破损、混接、雨污合流、雨污混流等情况进行整改,加大支管网建设,提升管网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水平,完善污水零直排工作,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2025年底前,百色市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3.持续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绿色小水电改造。

4.持续开展下雷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跨境、跨界水污染防治。

5.推进土壤/地下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针对超风险地块,有序推进风险管控或修复工程。

6.新(改、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

7.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工业用煤含硫量不得高于1.5%,工业用燃油含硫量不得高于0.8%。

8.强化右江航运干线污染治理。加强百色港船舶污染治理能力,推进船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右江航运干线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船舶岸电供应能力。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

9.应严格控制布局化工、冶金、印染、水洗等水污染严重的产业;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确保百都河、百合河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避免跨境污染。

环境风险防控

1.进一步强化大气环境整治,突出抓好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秸秆焚烧管控、臭氧污染防治等工作。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和常态化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充分运用秸秆禁烧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城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项目、城区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抓拍系统,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

2.扎实推进河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同时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大力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重点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

4.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设施、生态涵养设施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设施建设。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防止渗滤液积存。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垃圾焚烧污染。

5.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持续禁止进口洋垃圾,严厉打击涉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6.完善市、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

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

2.土地资源: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实施建设用地规模管控,合理统筹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科学提高土地利用率。

3.矿产资源: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和有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水平。

4.能源资源: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系统改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消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

  

  


  

附件4  

百色市自治区级以上市辖区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

                                                 

行政区域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右江区

广西百色市高新区B园区

空间布局约束

1.禁止新建电解铝项目。

2.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实时监控。

2.新建(扩建)的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排放标准。

3.新(改、扩)建钢铁企业同步建设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4.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5.加强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精细化管控、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以及高效治污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

6.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并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约束性任务,保障环境质量达标。

7.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环境风险防控

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

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实时监控。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2.严格执行园区取用水管控要求。

田阳区

广西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空间布局约束

1.禁止新建电解铝项目。

2.禁止转基因物种、外来物种种植项目。

3.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2.新建(扩建)的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排放标准。

3.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4.新(改、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并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约束性任务,保障环境质量达标。

5.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环境风险防控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

对入园的产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把资源节约作为发展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园区取用水管控要求,尤其是农业发展水资源,调整资源利用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附件5

  相关解释说明

1. 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1年6月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领取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该版本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联合行文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以最终批准确定的版本为准。今后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则相关内容随即自动更新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后续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  

2. 环境质量底线涉及的2025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Ⅲ类及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以国家、自治区最终下达或调整目标为准。  

3. 资源利用上线涉及的水资源(用水总量、万元地区GDP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土地资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等达到或优于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  

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用截至2021年6月已批复的县级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数据,今后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则相关内容随即自动更新调整。  

5. 工业园区采用截至2021年6月合法园区的范围数据,合法园区单独命名重点管控单元,今后合法工业园区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则相关内容再进行更新调整。

  


  


文件下载:

./t9953074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