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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教育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着力优化布局、补齐短板、提高质量、激发活力、促进公平,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鲜明的政治方向、育人导向,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为教育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优先保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动态调整,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公共教育服务。
坚持补齐短板。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推进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强化教师关键作用,加强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
(三)目标任务
到2026年,全市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学位供给机制基本建立,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各学段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6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以上,田阳、田东、那坡、田林4个县(区)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群体差距不断缩小,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右江、靖西、那坡3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新建6所、改扩建17所普通高中,创建15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4所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2所以上综合高中,逐步形成优质化、特色化、多元化办学格局。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建成8所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6个自治区级中职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成1所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较高的高职院校及2—3个较高水平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
——高等教育支撑水平明显提升,健全完善支持高校发展的服务保障机制,促进校地相互融合、共同发展,高等教育支撑推动百色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各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融合教育全面推进。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四)健全体制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履行党对教育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套班子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强化市、县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章程、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
(五)加强党建引领。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系列行动,增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引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重视党员教育管理,把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建设政治过硬的高素质教育干部人才队伍。抓好党建品牌创建,持续深入实施“红烛先锋工程”“校园头雁工程”和创建“中小学党建示范校”系列党建工程,全面夯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
(六)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推动教育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健全师德师风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建设,压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
三、全面建设高质量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七)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优质资源总量,合理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推动城乡整体发展,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加快校际均衡发展,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保障群体公平发展,以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为重点,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
(八)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科学分析学龄人口变化,合理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级幼儿园。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定期动态调整。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对师资配备、保育教育、安全防护、财务收费等方面实行动态监管,加强民办园收费调控,遏制过高收费。
(九)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优质普通高中,增加学位供给,通过集团化办学、“组团式”帮扶、委托管理办学等方式,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普通高中学校率先开展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特色办学试点,积极探索综合高中试点建设。加快县中标准化建设,改善县中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统筹实施好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新课程、新高考等系列综合改革,提升普通高中育人水平。
(十)推进边境地区教育示范带建设。加强统筹保障,加大市级对边境教育示范带建设的统筹及支持保障力度,科学优化边境地区学校布局。加强学校达标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20所“国门学校”。加强学校内涵建设,落实好“组团式”教育援边帮扶工作,提升边境地区学校办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优边境地区教师,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改善边境学校教师居住条件。加强学生关爱帮扶,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关爱体系,确保边境儿童健康安全成长。
(十一)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推动那坡县加快建设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百色市特殊教育学校、田东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推进普惠融合发展,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和信息技术等相结合,加强融合教育资源建设。
(十二)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持续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布局,改扩建9所中等职业学校,加快百色职业学院百东校区项目建设,重点建设与新型生态铝、林业、新能源、新材料等百色区域主导产业的相关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双元制”培养模式,组建百色职业教育集团,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培训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打造高水平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及时核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培养一批“双师型”教师及专业带头人。深化深百职业教育协作,打造深百职业教育联盟,构建深百职业教育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
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
(十四)夯实立德树人根基。加强学生的思想引领,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祖国统一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构建大思政课体系,开足开齐思政课,统筹用好国家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扎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强化专职教师配备,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效保障思政课专职教师配备,到2025年,小学专职教师达70%以上,初、高中配齐专职教师。
(十五)巩固提升智育水平。培育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习惯,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完善学业评价体系,建立学校教育质量内控机制和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每年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抽样监测,引导学校和教师改变育人方式,转变教育观念,形成正确的质量观。
(十六)加强体美劳教育。落实课程课时,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和艺术课程。学校每天开设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每日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健全完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丰富学生体育生活。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艺术素质测评和心理健康教育。以校为单位制定劳动教育清单,建立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常态化开展家务劳动和校园劳动,定期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能力。
(十七)培育创新素养。加强科学教育,开齐开好科学类课程,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相关学科实验教学,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实验技能大赛和教师实验教学说课活动,广泛开展学生科创探索实践,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建设书香校园,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高人文素养。实施家庭科学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科普活动,提升家长科普意识和学生科学素质。
(十八)提高学校落实“双减”水平。持续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按课标规定和课程安排进行教学,不组织有偿补课,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教师,加强对学生学业负担的监测和督导。持续提高作业设计水平,统筹用好基础性作业和拓展性作业,推进智慧作业。持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政策。
五、构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发展体系
(十九)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善“双培养”机制,将党员教师培养成优秀骨干教师,将优秀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教师。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健全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改进教师编制岗位管理,理顺中小学“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教师招聘质量,优化招聘程序,积极通过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教师转岗培训等方式补充紧缺学科教师。
(二十一)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严格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不低于本地教职工工资总额(不含参照公务员年终绩效考评奖金增核的绩效工资增量)的2%足额拨付教师培训经费。建设高水平教师培训机构,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培养,构建教师阶梯式成长发展体系。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提升教研队伍素质,配齐配强教研员,建立教研经费制度,提高教研机构高级岗位比例。
(二十二)增强教师内生动力。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健全中小学教师激励机制,加大教师表彰表扬力度。加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严格审批进校事务,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
六、构建高质量教育数字化支撑体系
(二十三)加强数字化环境建设。积极统筹各级财力,加大教育数字化建设投入。提升硬件水平,建设教育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教育数字化安全防范管理。建立健全数字化教育资源库,用好各类教育管理应用平台。积极开展教育数字化交流合作,建立完善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机制。
(二十四)加强数字化赋能教育改革。以数字化助力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以数字化助力教育评价改革,建立人工智能、大数据精准分析教育教学过程评价机制。以数字化助力教育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十五)培育提升师生数字素养。加强教育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足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师。加强教师数字化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学生信息素养教育,鼓励学生参与数字化教育实践活动。
七、构建科学有效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二十六)准确把握评价导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改革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全面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质量督导评价,建立每3—5年为一个周期的评价机制。建立市、县、校三级监测评价机构,积极参加国家和自治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充分发挥质量监测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破除“唯分数”“唯升学”顽瘴痼疾。
(二十七)改革评价内容和方式。深化评价方式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推进县域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聚焦学校办学质量。
(二十八)切实做好自评整改。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健全反馈、整改、复查、激励、通报、问责机制,推动学校积极开展自我评价,对标研判、依标整改,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关注辖区每一所学校,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八、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治理体系
(二十九)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严格落实依法治教,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工作,持续落实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研学实践、竞赛活动的综合治理和日常监管。加强法治教育,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十)落实学校主体地位。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保障教育教学、人事工作、经费使用自主权。处理好“放管服”关系,实行清单管理和差异化管理。激发学校内生动力,强化评价导向作用、校内激励作用、校园文化引领作用和优质学校带动作用。
(三十一)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明确学校、家长、社会三方育人责任,构建政府统筹协调、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格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专业支撑引领,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培养培训。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推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共享。
(三十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人防、技防、物防一体推进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健全中小学校安全定期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按规定配齐校医和心理健康教师,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坚决防止和处置针对学生、学校的各种恶意炒作行为。
九、加强组织保障
(三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年度专题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部署重大教育工作,推动教育资源保障、教育经费保障、教师编制及待遇有效落实。
(三十四)强化投入保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投入责任,市人民政府承担市直学校及市属高校的投入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上级专项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克扣。
(三十五)强化资源配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优先保障教育用地,制定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教育用地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用地保障存在的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交通、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三十六)强化督导检查。市、县两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把督查督办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本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重要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工作推进缓慢、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县(市、区),将约谈问责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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