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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有效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把野外用火防范与管控作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的关键环节和根本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市林业局组织起草了《百色市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9日。
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5月9日前反馈百色市林业局,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a2825618@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百色市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百色市林业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百色市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2.《百色市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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