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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促进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5-08-15 18:47     来源:百色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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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0日,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促进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百政办发〔20253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坚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明确了促进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是加快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和主要依据

国务院2020年7月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对新时代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2021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1〕81号),对促进自治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举措。出台《若干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高新区创新活力,推动高新区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亮点

《若干措施》全文分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四个部分,共十条措施,主要亮点:

(一)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集聚创新资源,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举措:

一是大力推动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明确提出大力推动创新技术、创新平台、创新人才等三大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首先,推动创新技术向高新区集聚,支持本地高校、院所立足高新区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铝基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领域,面向高新区企业开展订单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其次,推动创新平台向高新区集聚,鼓励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到高新区建立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对高新区企业牵头获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对成功创建部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孵化载体,对保持在库的国家级孵化器,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再次,要推动创新人才向高新区集聚,围绕高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新引进到高新区工作的A、B、C、D、E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支持。支持企业培育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给予相当D层次人才名额,支持企业培育创新人才,经审核后,与试验区同层次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服务待遇。

二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高新区加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联合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发展。优先在高新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融合发展工作站。

三是加强高新区开放合作。鼓励高新区跨园区合作承接产业转移,优先支持到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设立“科创飞地”并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在高新区内开展保税物流平台申报建设。支持高新区企业和创新平台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到高新区创新创业。

(二)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推动高新区向现代化产业体系转型并培育新质生产力,要加快推进特色产业集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创新企业群,面向传统产业升级衍生新赛道、面向新兴产业拓展新赛道、面向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新赛道。《若干措施》提出以下三方面举措:

一是加快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支持高新区围绕新型生态铝、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和食品加工特色产业,打造创新力更强、附加值更高的产业链,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集群。

二是培育创新企业群。支持高新区完善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强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培育措施。对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

三是支持培育新赛道。支持高新区开展“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支持高新区聚焦战略新兴产业以及大健康新业态,加快培育未来材料、未来能源和未来健康等三大未来产业。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或获得自治区举办的科技类比赛前三等次的企业或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三)全力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是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加强优化财政金融服务,是提升高新区发展环境的必要举措。《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优化创新生态,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举措:

一是创新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通过优化管理、简政放权等举措,激发高新区发展活力,提出“把发展工业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精力集中到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企业服务上”,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放尽放、能放皆放”的原则,对没有下放的管理权限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建立和畅通高新区与有关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和指导工作联席机制。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服务。推进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建立高新区税收收入市本级分享部分超基数增量留存新区机制。推动和支持商业银行在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金融机构在高新区开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发展。在高新区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支持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四)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是加快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对高新区建设发展的统筹指导,建立经费支持机制和约谈机制,激励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高新区“以升促建”,争创国家高新区。实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解决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财政金融等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市本级对百东新区财税激励奖励机制,建立经费支持机制和约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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