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关于印发百色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07-24 15:40     来源:百色市大数据发展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制定背景

2022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学习借鉴河北、浙江、湖北三省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制定行政备案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分类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推进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20253月,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桂政数办发〔20253号),实行行政备案清单管理。市数据局(市政务办)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依据《广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梳理编制百色市行政备案事项,经公开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最终形成《百色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政策意义

该清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行政备案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保障行政备案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编制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2415号)《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桂政数办发〔20253号)

三、主要内容

百色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有151项,涉及22个市直(中、区直)部门。事项清单包括序号、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含主项、子项)、实施机构、设定和实施依据、备注等内容。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公布的事项清单,本次公布的事项清单以事后备案为主,清单之内事项不能以提前报告、报备等理由限制备案人从事特定活动,清单外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确需进行实质性审查、开展事前备案的,从其规定。

二是按照规范实施行政备案,除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形外,行政备案事项应当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并纳入“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等系统管理。各县(市、区)和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行政备案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

三是构建监管协同体系,推动行政备案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数据共享、协同联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

四是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涉及行政备案事项的,应与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五、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机关:百色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76-2855987


文件下载: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
./t23361448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