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潘顺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隆林县城区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问题,加快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埋转烧”,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自治区住建厅调研组于2024年1月到隆林、西林等县开展《广西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现状分析及小型焚烧设施建设探索与研究》课题研究实地调研活动,进一步研判推行小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可行性。
隆林各族自治县正在推进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协同处置项目,市级有关部门积极跟进对接。经核实,该项目目前正处于提级论证阶段,待走完提级论证程序即可立项。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城管、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隆林各族自治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达到国家试点项目条件后,指导隆林县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申请列入国家试点项目工作。关于项目资金问题,建议隆林各族自治县采用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以减轻县级财政支出压力。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签发人:黄 斌
承办人:黄元魁 黄承洲 电话:282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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