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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发改价格〔2024〕2号 关于百色起义纪念园景区观光车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4-02-04 11:06     来源: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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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旅红之源(广西)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百色起义纪念园景区观光车收费项目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考虑到你公司刚成立,新开设的百色起义纪念园景区观光车服务属于游客自愿选择消费项目,且尚未正式运营,不具备价格成本监审条件,同意项目试运营期间暂执行市场调节价。你公司可根据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并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服务价格,并将收费情况向我委报备。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两年,你公司试运行期满一个会计年度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政府定价,正式运营价格需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

请你公司在试运营期间,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4〕15号)精神,要在景区显要位置标识景区内游览场所之间的距离及步行游览预计时间,便于游客合理选择游览方式,给予游客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门户网站、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公示景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要体现红色景区公益属性,对青少年、学生、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国家规定执行优惠政策。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此复。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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