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文件精神,经车辆所有人申报,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商务三部门联合审查,确定本批次82辆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符合“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6日(3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百色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联系。意见或建议请署名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地址:百色市中山二路24号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客货运输科,联系电话:0776-2932313。
附件:百色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公示名单(第十一批)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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