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人应该遵守的规定 1、 有明确的投诉对象; 2、 投诉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3、 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 4、 投诉人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家庭地址,不得留下虚假信息干扰投诉中心日常工作。如投诉人需要保密的,请在信件上注明保密,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投诉对象 1、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3、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群众团体中的机关工作人员等。 受理范围 1、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等不礼貌、不文明的作为; 2、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或在岗聊天、办私事等擅离职守的行为; 3、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无故超过办事时限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4、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可以办、应该办的事不予办理等不作为行为; 5、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办事等不公道、不正派行为; 6、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或者故意拖延刁难等"吃、拿、卡、要"行为; 7、其他不满意的行为。
|